妊娠合并妊娠合并盆腔粘连以抗结核药物治疗为首选,一般不作手术治疗。为避免手术时扩散,减少盆腔器官广泛粘连、而导致手术操作困难,也有利于腹壁切口的愈合,术前应作抗结核治疗一二个月。
只有在①药物治疗6个月,持续存在;②多种药物耐药;③症状(或)持续或发;④药物治疗后病变复发;⑤瘘管未能愈合;⑥怀疑有生殖道肿瘤存在等,方考虑手术治疗。
手术并发症目前虽已很少,但在术时仍应高度警惕。凡炎块粘连严重,分离时损伤邻近脏器,可能发生瘘管,故在分离粘连时应避免用力作钝性剥离。一经在器官间作出分离线后,即作镜性剥离,每次宜少剪,循序渐进。陈旧肠管彼此间粘连不必予以分离。愈着性粘连宁可残留小部分宫壁或输卵管附着于肠管或膀胱,比强行切除全部更为安全。如遇盆腔器官粘连严重、广泛,应查明圆韧带,游离子宫底,便于确定手术方向,进行剥离。
如有妊娠合并妊娠合并盆腔粘连所形成的瘘管,手术前应作泌尿系及全消化道X线检查,以了解瘘管的全部情况后,才可进行手术。术前数日开始服新霉素进行肠道准备。
手术已将子宫及双侧附件完整切除,腹腔内病灶全部除净,并存其它器官结核,则术后再作一二个月抗痨治疗即可,避免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