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填报工作的通知
亲爱的各高等学府: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指导精神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的具体要求,我们对即将开始的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填报工作提出以下细致指导。
一、填报背景与依据
各高等院校需严格遵守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根据现行政策以及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精确填报信息。特别要注意的是,医学、外语、艺术等相关科类专业需遵循国家现行政策规定。
二、填报方式及账号管理
各高校需通过“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填报,为jxjy.moe.edu。请各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账号,并及时修改密码,确保信息安全。如因学校名称变更等原因导致的账号问题,请于2021年1月8日前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说明。
三、填报内容要求
1. 高校需上传详细的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函授、业余(夜大)、成人脱产、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其中,函授、业余、网络教育的最短学习年限有明确标准。
2. 招生及办学地域需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在备案的地点进行招生,避免跨地域教学。
3. 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须在已备案的全日制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
4. 对于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和广播电视大学,需提交新增专业的详细评议报告、人才需求报告、专业论证报告等材料,并在学校官网公示后提交。
5. 高校在填报时需围绕立德树人任务,结合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和独立设置成人高校要根据自身定位和服务对象开设专业。
四、填报截止时间与工作要求
各高校务必于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系统填报。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填报情况进行评估,部分专业需征求相关厅局或部门意见。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质量的基础性工作。
五、材料报送方式
各高校需将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版通过邮政EMS快递形式寄送至西安科技大学,并确保所有材料加盖校级公章。纸质材料包括申请公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申请新增专业汇总表等,电子版材料请于1月18日前发送至指定。
期待各高等院校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完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填报工作,共同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姬景聚(省教育厅),联系电话:029-88668916。若您联系西安科技大学方面,请联系李巧文,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29-85583472以及手机18691835590。寄送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西安科技大学雁塔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李巧文收),邮编为710054。若您想联系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请使用以上地址。
值得一提的是,陕西教育报刊社是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和陕西省教育厅的直属教育宣传职能部门。该机构编辑出版的报刊包括《教师报》、《自学考试报》、《陕西教育》、《新新小学生》、《新新初中生》以及《新新幼儿》等,为大众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讯和阅读内容。若您有相关投稿需求,可以通过sxjy_wb@163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