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报道,记者沈汝发报道:
随着季节的翻页,福建省迎来了一项重要的医疗改革。据福建省卫生厅的消息,该省决定在十月启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其目的旨在提升参合人员的受益程度和保障水平。这场改革计划在全省超过一半的县(市、区)建立新农合普通门诊总额预付制度,改革的脚步已经近在咫尺。
福建省卫生厅详细阐述了这次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涵盖了总额预付、按病种(组)定额付费、按人头付费以及按床日付费等多个方面。自2011年至2012年,福建省主要实施了前两种支付方式改革,并积极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其他方式改革。
其中,普通门诊总额预付是一种重要的改革方式。它是根据某一区域内参合人数、年均门诊总人次数以及次均门诊费用水平,来测算出这个区域内年度的门诊统筹补偿控制总额。然后,由经办机构按月预拨,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分担”的支付方式。
而住院按病种(组)定额付费,则是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经过充分协商,针对若干病种(组)合理确定定额支付标准。当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期间发生医药费用时,会按照定额与限额相结合的办法,由新农合基金按一定标准、患者按一定比例付费。
此次改革计划具体要求在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推行新农合普通门诊总额预付制度。每个设区市会选择1至2个县(市、区)进行住院按病种(组)定额付费改革的试点。参与门诊总额预付改革的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而住院按病种(组)定额付费改革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是县级医院。
福建省卫生厅坚信,实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将大大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合理控制医药费用的增长,进一步巩固与完善新农合制度,为广农民朋友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这场改革,无疑将为福建省的医疗事业开启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