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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拟定公务员多生两个子女将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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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15 07:16
  • 来源:www.renliu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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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备受关注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正式提交审议。此次修订涉及技术服务、奖励与社会保障以及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展现了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深入思考和全面布局。

草案修改稿明确规定,县级以上需建立人口计生工作信息通报制度,民政、公安等部门定期向同级卫生和计生部门报告婚姻登记、新增人口户籍登记及流动人口情况,以实现全方位的信息共享。这一举措旨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提升人口管理的效率与准确性。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明确了夫妻均为归国华侨的情况下,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生育二孩的政策。这一规定体现了对不同群体需求的关注与包容,为归国华侨在适应国内生活的过程中提供了更多的生育选择。

在保障母婴健康方面,修改稿强调了我省实施的孕期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制度。严禁利用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并规定为孕妇提供服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医务人员不得暗示胎儿性别。这无疑为母婴健康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独生子女保健费的问题也受到了关注。修改稿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将享有每月至少30元的保健费,这一费用还将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这一政策无疑为独生子女家庭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

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修改稿也明确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多生育的,将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者甚至会被开除。对于不具备条件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手术的医疗机构,也将面临罚款甚至吊销执业资格的处罚。这些措施显示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严肃态度。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充分考虑了多种因素,展现了对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深入思考与全面布局。这不仅是对我省人口发展的一次重要调整,也为全国的人口计生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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