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厅发布了一项重要的《2012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旨在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管,解决存在的不合理应用问题。该方案从多个层面出发,对于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和科室,将视情况给予警告、限期整改以及通报批评,严重者还会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此次整治活动的重点是对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规范。为了明确责任,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与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根据各临床科室的不同特点,科学设定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指标,并将其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明确了不同级别医师开具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这意味着不是所有医师都有权开具所有种类的抗菌药物,而是根据医师的级别和资质来限定其处方权限。这样既能确保抗菌药物的有序使用,又能防止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的现象发生。
除此之外,《方案》还强调了对抗菌药物购用品规的严格控制。医疗机构需要明确本机构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动态管理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清退存在安全隐患或性价比差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确保结构的合理性。
为了有效实施这一方案,《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每月对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进行处方点评。点评的对象不仅包括感染科、外科等临床科室,还包括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根据点评结果,会公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同时也会通报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这样的公开透明处理方式不仅能够引起医务人员的重视,还能提高整治活动的有效性。
这一方案的实施对于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大意义。相信在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黑龙江省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