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各省结合自身情况自定。报名一般在每年的六月至九月,考试一般在10月至12月间,考生要向当地旅游局问清楚报名和考试的时间。 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报名资料 1. 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2. 出示本人身份证、高中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提交健康证,或市级以上医院开的健康证明。 4. 交本人近期一寸彩照4张。 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省的须暂住证 2.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中专毕业以上)原件 3.国家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必须包括常规检查及肝功、乙肝两对半检查) 4.本人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5.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完整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7.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外地打工的,须持打工城市的暂住证,在该城市的旅游局报名 考试教材 笔试教材【全国导游基础】 【导游业务】 【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 【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参考书 【旅游案例分析】 口试教材【地方的旅游景点导游词】 【导游规范服务】 【导游应变能力及应急事件处理】 报名程序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直接到所在地旅游局招考办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由报名人员向旅游局导考办索取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外)考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名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并提供学历证明的复印件,查验意见并盖章。 4.报名人员须提供区,县一级医院出具最新的健康状况证明并纳有关费用。 5.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体证明信和考试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名。 6.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限国际社证书)申请加试其他语种考生的报名程序与新考生相同。 扩展资料 一、导游人员是指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的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1.从事导游业务的资格按规定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证。 2.从事导游活动的前提经旅行社委派。 3.导游业务活动内容向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 凡人流网希望从事导游业务活动的人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 颁给导游人员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