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写身份证地址。 2、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离开住所地满一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立案时要提供被告居住地的证明,否则法院可能不给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