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如下 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是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