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您好,谢邀!下面我就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原则以及抚养权的变更为您解答,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可分为以下情况
夫妻离婚时,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就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约定由其中任何一方抚养,也可以约定轮流抚养。
(1)如果孩子未满2周岁,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为此种情况下,孩子年龄还比较少,有的还需要母乳喂养,所以2周岁以内的孩子,法院原则上都会判给母亲。有特殊情况,如果孩子的母亲患有治疗不好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没有生活来源不具备抚养能力等情形的,法院会判给孩子的父亲。这种极端情况比较少,只要不存在就会跟着母亲生活。
(2)已满2周岁不满8周岁的孩子,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权协商一致,那么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以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举例一对夫妻离婚后,彼此在儿子的抚养权上寸步不让,由法院判决,法院经审查认为,孩子的父亲具有酗酒的恶习,不利于孩子未来的健康成长,所以根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把孩子判给了母亲。所以在孩子抚养权上经济能力需要考虑,夫妻一方的生活习惯也需要考虑,看看是否会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
(3)孩子已满8周岁,如果孩子已满8周岁,在抚养权上应该尊重孩子的意愿,就是说孩子愿意跟着谁就跟着谁。
根据上述不同情形,我们已经了解到不同情况下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孩子抚养权确定之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有抚养孩子的一方存在以下情形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从未追回孩子的抚养权
(1)抚养孩子的一方因为经济能力不挤,已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此种情况下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孩子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都可能严重受损。
(2)抚养孩子的一方有虐待孩子情形的,很明显此种行为会对孩子幼小的心灵蒙上阴影,对于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等会产生消极影响。
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抚养能力或者虐待孩子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