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金融服务费”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汽车销售商帮助车主办理银行贷款收取的“劳务费”,不过收费的额度比较高属于有些难以接受,除非完全不懂银行业务否则不建议代办;个人办理则商家无权收取“劳务费”,这点在于两方协商。
另一种概念的“金融服务费”等于分期利息,这种贷款是由车企旗下的金融服务公司提供,贷款会有1~3年的免息或更长时间的贴息;不过这些利息并不是真的免除,而是以服务费的形式一次性收取,这比费用等于车企给销售商的福利。
严格的说这项费用并不违规,且费用拆分后的比例基本低于同样分期年份的基础利率,如果通过舆论一定要销售商取消这项费用,结果可能会支出更多。
金融行业以是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机构而不是慈善机构,如果终端不允许收取这项费用金融公司放款一定会按照基础利率的标准收费,届时消费者实际要支出的利息要比一次性收取的服务费更高。
在收取利息之后车企的金融公司是把费用给销售商还是如何处理是企业的权利,这就像老板给员工福利又违反了谁的规则呢?总比要求996还取消底薪的模式理想一些,只有互利共赢才能让销售网点更全面更稳定。
两种“金融服务费”应该如何看待可以在看透本质后在去分析,分期购车从银行办理收取利息为什么没有人吐槽呢?
商业行为就是这样,不可能把所有的福利都给消费者而销售商自己啃窝头,少则几千万多则几亿的投资不为赚钱还能为了交朋友吗?摆个摊卖煎饼果子也是为了赚钱,所有人思考的都是利益最大化。
至于推荐贷款购车原因很简单,汽车销售环节的利润点有三点,看明白这三点就都明白了。
1、整车进销差价,无需解释应该都明白。
2、完成厂商制定的销量指标获取奖励,这是厂商与销售商的合作模式也无需解释。
3、车险与销售商的合作返利,百分比实时调整但最高时可以接近60%。
第1、2两点是销售商应该赚到的利润,第3点是销售环节两个行业的商业合作,返利相当乐观所以汽车销售商自然期望车主能持续在店内投保车险。而能够引导或限制消费者在店内投保的方式只有分期购车,因还款期内车主对销售商的售后服务是否能够持续多少是有些忌惮的,主要原因还是对消法一无所知才有有这种心态。
而这种消费者又有很多,再加上金融服务费的补偿所以销售商也乐于消费者贷款购车;这种行为理论上也不违规因为这是商业行为,但强制店内投保或者不贷款不卖车就有些霸王条款的味道了,规则应该细化管理的是这一块,对车险的投保选择权应该有明确规定。
不过销售商的霸王条款还是很难限制,交易行为应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销售商与消费者是平等的,所以商家的规定如果不合理大可以不选择,因为交易行为还要有自愿——商家自愿卖、消费者自愿卖,只有在这种心态下才能完成交易。
可以这样理解销售商定出不合理的价格与服务收费标准是作为商家的权利,消费者能接受就选择、不接受就放弃,量产车3000余款又何必只看这一个呢?
都不去选择在失去市场后其销售方案自然会有所改变,但一边抱怨着存在的问题还要去购买,有这种人的存在销售商永远占据主动权,对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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