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2、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 3、猥亵妇女以外的男子,不构成本条中的犯罪。 4、所谓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