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角度,即我们常见的理解方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就是自己不想、不愿做的事,就不要强加于与人。用儒家思想来理解,这是一种宽己宽人的“仁”。
第二种角度,是第一种角度的反问。既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是不是,己所欲,就可以施与人了呢?这就很灵活了。千百年来,儒家门人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从古代儒家思想的角度,己所欲,施于人,可以理解为推己及人。,还要看,己所欲之事,是“仁”或“不仁”。这就要求“己”能够到达儒家思想中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要求,若达到“仁”的要求,而推己及人,这是儒家所推崇的;若没达到“仁”,则推己及人就是倒行逆施,害人害己。从儒家追求的入世法看,这种灵活性,就体现出儒家思想的“狡猾”和“不光彩”,左右摇摆之处。若己所欲,勿施于人,这与儒家入世法不符。
纯属个人理解哈,求同存异。还请各位,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