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和同桌提起过水晶之恋,被前桌的他听到了,过了几天我的抽屉出现了一袋水晶之恋,我还傻乎乎地拎起来问同学这是谁的,马上意识到了什么,那个晚上我翻遍了整个袋子都没翻到一张纸条,或许是那时喜欢他,还有大大的眼睛,聪明的脑袋。
第二学期我们成为了同桌,他帮我很快提升成绩,我也会偷偷给他准备早餐和饮料。那时估计全班都知道怎么回事吧,不过他也不说破,班主任想分开我们坐,我一个晚上没说话,他下课去找班主任谈,回来和我说没事了,后面到高考完也还是同桌。
我们上了同一所大学,一个南校区一个北校区,还是异地恋的赶脚啊。可能恋爱中的人都会忽略很多对方的缺点吧,以至于毕业后虽然还是异地,但考虑到很多现实问题,还是没有在一起。
我在想如果当初没有开始,我会一直后悔吗,还是只是多了个遗憾的遐想而已?分开了,没有父母的反对,不用想着怎么去培养这个一片空白的男人(他和我都是对方的初恋),我好像反而如释重负。我想,初恋情节里割舍不下的估计就是那种初恋的浪漫感吧。
现在我们还有联系,还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