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出生医学证明封皮展开长度为198mm,折合后尺寸为99×138mm;封皮采用聚乙烯合成塑料磨砂革制作,颜色为墨绿色;塑革封皮国徽和文字采用凹印烫金,国徽直径36mm,“出生医学证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分别为楷体及仿宋体,文字为横排,与中文相对译英文,维、藏、朝、蒙地区与中文相对译本地区民族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