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在2022年5月5日对罗昌平侮辱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一案做出了严肃的判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责令其在包括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等主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以下是关于这起案件的详细报道:
一、案件事实概述
罗昌平在观看描述长津湖战役的电影及相关纪录片后,于2021年10月6日通过其微博账户发布了一系列侮辱性言论,针对抗美援朝战争中的“冰雕连”英烈进行诋毁,这些言论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抗美援朝精神。这些帖文在网络上被大量阅读和转发,引起了公众的广泛愤慨。之后,微博平台在接到举报后迅速删除了相关帖文,而罗昌平也在次日主动删除了相关内容并发表了道歉声明,随后向公安机关自首。
二、判决依据详述
在刑事方面,法院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的规定,认定罗昌平的行为构成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在考虑到他自首、认罪认罚以及主动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用于抗美援朝烈士精神的宣传)等情节后,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在民事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罗昌平被判决承担公开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并赔偿社会公共利益损失。
三、案件典型意义
这起案件是最高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之一,它明确了对于亵渎英烈的行为将采取“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的双重追责机制。这起案件也强调了法律对于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以及社会公共秩序的保护。这一判决不仅是对罗昌平个人行为的惩罚,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警示教育,提醒人们要尊重历史,尊重英雄,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