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能力是一个涵盖生理与心理的复合概念,它涉及到产生性兴奋、性唤起以及达到的潜在能力。这其中包括性的生理功能,如精子、卵子数量和质量、性激素水平、神经反射调节系统以及对性刺激的反应性等。也包括性的心理功能,如性欲、捕捉性信息的敏感性、性愉悦感,以及通过性活动维持身心健康和建立、维系亲密关系的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性能力是一个“自主”的术语,应当在性关系的互动中得以体现。性关系不仅仅是生理层面的交流,更涵盖了吸引力、取悦伴侣的能力、性活动的频率、持续时间,以及让伴侣获得性快感的能力。感情基础和性问题的沟通交流同样是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女性权利和地位的提升,女性对性满足的追求也逐渐显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女性不再忍受无味的性生活,她们认为自己有获得性满足的权利,并会主动提出要求。这种变化不仅影响了性关系本身,也改变了男女双方在性关系中的表现。就像在不同的光线条件下,同一幅画的视觉效果会完全不同。
以一位丈夫为例,他娶了一个自己并不爱的女人,新婚时夫妻生活每月仅有1-2次。然而四年过去,他们几乎没有性生活,但他却在心中幻想与心爱的女人每周有1-2次的亲密接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评判他的性能力呢?从他妻子的角度看,他可能有性功能问题;而从他的角度看,这一切都是正常的心之所向。
这说明了性能力的评价不能脱离关系层面。即使是自慰,也是个体与自身的性关系。同样,不能单纯地说女性追求高潮是过分的要求,也不能因为男性无法满足女性就判定其性无能。夫妻的性生活应关注关系层面和感情层面,这是基础。只有在这些层面没有问题的基础上,再去考虑性能力的问题才有意义。否则,盲目夸大或否定一个人的性能力将对个体的心理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
临床上,因为自己的性能力“低下”而感到自卑的患者屡见不鲜。这不仅是惨痛的教训,而且不应该继续发生。某些观点如“女性过分主张平等享受性行为导致的男性阳痿是新型阳痿”是荒谬的。这一说法不仅给男性扣上了“新阳痿”的帽子,还批判了女性争取性愉悦权利的行为。从性医学和性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严重的倒退。我们应该以更开放、包容的态度看待性能力,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选择。